随着商品市场的不断发展,出现了许多商标侵权的案件,国家也不断地修订相关的法律来**商标持有人的权益,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的行为。但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中国早的商标侵权案件是哪个案件?这个案件就是“谢馥春”侵权案。很多不化妆或者不研究中国品牌发展的人可能不了解“谢馥春”这个品牌。这个品牌可以追溯到清朝的道光年间,是家蜚声国内外的化妆品品牌,公司品牌历史非常地长。
商标保护
在1915 年,“谢馥春”同“”一样获得了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的,成为了化妆品品牌,一时风头无两。在**度不断上升的同时,“谢馥春”这个品牌也遭遇了许多仿冒品的困扰,很多小的化妆品厂商偷偷地仿制品牌包装去贩卖,以此来进行牟利。这种行为深深打击了“谢馥香”的品牌声誉度。为了防止假冒,品牌创始人谢馥春不得不自己制作商标。他将5只竹筒放在柜台上,名叫“五桶为记”,象征五路财神临门,大吉大利。不过这个行为并没有遏制住假冒伪劣之风,随后在扬州城中,许多香粉铺子也学习谢馥春的做法,一时之间竟分辨不出谁才是真正的“谢馥春”。
谢馥春也没有其他的办法,只能向当地的告状,当地在调查以后,就禁止了扬州城内各大铺子禁用“谢馥春”这个名字,谢馥春也将“五桶为记”商标刻在黑漆木牌上,并且涂上了红色,还在木牌的一侧告诉商家,自己才是真正的“谢馥春”。这个方法奏效了一段时间,但是好景不长,扬州城内又出现了许多谢馥春香粉铺。
已经无计可施的谢馥春只能一纸状告到了北洋,这个案子到民国四年才出现结果:责成十三家具结悔过,不得冒用“谢馥春”牌号。至此“谢馥春”才算是解决了这个大问题,这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例商标侵权案。
在清末民初时,人们对于商标保护的意识还是非常的淡薄,许多企业并不注重商标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,但是谢馥春能够为了保护自己的产品声誉,设计新商标、进行,真的令人非常的敬配,在当时,的执法力度普遍低下,谢馥春却能够知难不退,努力争取,其坚持值得现代许多公司学习。